“亲爱的肖伯纳先生,你看我胖得都走不动了,请问哪种消瘦药最有效?” “我倒是知道有一种药,遗憾的是,这种药名我翻译不出来……” “这不可能,你是个有名的大学问家。” “太太,因为‘劳动’这个词,对您来说确实是个难以理解的外国词。” 这是一个很老的段子,出自大文豪萧伯纳与一位贵妇人的对话。显然,这个段子是为了嘲笑不知“劳动”为何物的资产阶级贵妇人。 这里所言的“劳动”单指体力劳动。歌德曾说过的“劳动可以使我们摆脱三大灾祸:寂寞,恶习,贫困”也表达了这个含义。 然而,歌德所认为的劳动和贫困的关系只是一家之言,至少在今天看来未必完全与事实相符。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我们所熟悉的“劳动”,大都来自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人类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商品生产体系中,劳动是劳动力的支出和使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劳动”进行了如下定义:“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本身。劳动力的买者消费劳动力,就是叫劳动力的卖者劳动。”换一个方式对其进行表述,可将劳动潜能转化为劳动价值的过程称为劳动,即劳动者在生产系统中通过具体的劳动方式把劳动潜能释放出来,并转化为劳动价值。 关于劳动力的价格,马克思认为其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劳动者自身生存所需要的费用; 劳动者保证家庭基本生活的费用; 实现劳动力的再生产。 也就是说,劳动者除了养活自己外,还必须有能力结婚生子,而且能接受必要的技能培训。 马克思还把劳动进行了分类,分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又按照劳动价值将劳动再细分为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 劳动创造价值 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被普遍认同。人类的一切活动(包含经济活动、政治活动与文化活动),在本质上都是价值的运动,或者说是各种不同形式的价值不断转化、不断循环、不断增值的过程。 劳动创造的价值累计构成了人类社会改造自然的能力。正如恩格斯所说,从本原看,生产力是具有劳动能力的人,跟生产资料相结合而构成的改造自然的能力。同时,生产资料的形成又必然是劳动生产力的结果。 马克思认为,为了提高劳动生产力,劳动力的使用者必然会增加劳动强度,即在同一时间内增加劳动的支出。 提高机器的速度,扩大同一劳动者照管机器的范围; 提高劳动的紧张程度,更加细密地填满劳动时间的微孔; 增进劳动的规律性、划一性、秩序性、继续性和能量等等,这些途径都可以提高劳动强度,从而提升劳动生产力。 因此,卢梭提出的“劳动是社会中每个人不可避免的义务”成为了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人类社会的共识。 我国的《劳动法》也提出了“劳动义务”的概念,劳动义务是指劳动者必须履行的责任,包括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并为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这些义务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劳动与价值创造的关系正在变化 在当今社会,劳动的形式愈加多样复杂,劳动的目的也发生了变化,劳动的条件则日新月异,有关劳动价值的计算和评价自然也不是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所能想象的。 首先,在劳动形式方面:人们根据人类运动的形式对劳动进行了新的分类,根据生理力运动的存在提出了生理力劳动,具体形式包括恢复性生理力劳动、加强性生理力劳动和生育性生理力劳动。 静坐以修复内组织可以理解为恢复性生理力劳动,辟谷以改善各器官被认为是加强性生理力劳动,怀孕过程则显然是生育性生理力劳动。 其次,在劳动目的方面:当人类的生产力提高到很轻松就能满足生存所需的时候,劳动就不一定是为了提高生产力,甚至根本与创造财富无关。 当今时代,很多劳动目的在那个时代的马克思看来,可能难以理解。比如一位医术高明的医师,花费10万欧元买来一整套加工设备,用了2年的业余时间造出一张书桌,而在家具市场,同样品质的书桌价格却不到医师一台3小时手术的收入。由此看来,今日所谓“极客”的所为,似乎都无法用传统的劳动理论予以解读。 最后,在劳动条件方面:在前人的肩膀上,今人充分享受着自动化、智能化带来劳动条件的方便性,人的劳动正逐渐被取代,机器取代了人的体力付出,人工智能取代了人的智力消耗。 无人工厂甚至无灯工厂的产生,使得太多的具象劳动被取代了,或者被剥夺了。财富正在以不需要付出劳动的方式而被创造出来。 如此,劳动价值就必须另行思考,劳动与价值创造的关系也应另当别论。 劳动与价值创造无关? 依笔者之见,劳动并不是价值创造的唯一要素,甚至越来越不构成关键要素。 前人的体力劳动创造了超出人类生存必需的财富基础,前人的脑力劳动更是积累了人类特殊的生产资料。于是,造就了今人的劳动常常与价值创造无关,或者说今人创造的价值与劳动并不紧密相关,而在未来,具体的劳动创造出价值的几率可能还会大幅降低。 如果创造出的价值用财富衡量的话,就会发现财富不全是由体力劳动创造的。 比如说,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一个民营企业所有者的财富获得实际上由三部分组成: 一是来自企业家本人的经营管理,属于劳动所获; 二是来自他给企业发展提供的资金的利息,属于资本收入; 三是企业主承担风险所应得的部分,称之为保费收入。 往往后两者的收入远远大于劳动所得,这在计划经济时代是不被认可的;经过40年市场经济的洗礼,现在的多数中国人已经逐渐认同和理解。 这几年,很多民营企业主的财富正在缩水,但这并不是企业家的劳动能力下降所致。 从社会层面探讨财富的获得不难发现:行业决定财富创造的能力,农民无论如何努力劳动,也无法与金融业甚至是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性收入相提并论。 信息能够带来财富创造的机会,改革开放前曾出现因信息不对称而造就的“投机倒把”,后来特定时期出现的“官倒”,近十几年出现的有能力拿地和贷款的地产商,最近几年出现的各种金融大鳄,这些都与信息密切相关。 权力则在财富分配中起决定性的作用,无论是税收的使用,还是国有企业利润的走向,甚至社会管理中的各种罚没资产的归属,都会改变财富流向的倾斜度。 人的组合和群聚也能改变财富的获取能力。在本文开头,萧伯纳嘲弄的贵妇人可能通过嫁人组合家庭占有财富,利益集团也可以借助某些特定权力垄断一时,虽然其中可能包含一定量的劳动付出,但类似这种财富的获得与劳动付出本身并没有构成正比例关系。 有专家研究指出,收入最高的10%的人和收入最低的10%的人的平均收入差距是23倍,如果考虑灰色收入很可能会达到65倍。在这几组倍数关系中,劳动付出所占的比重显然是不高的。 可以预言的是,随着人工智能的普及,未来的财富创造更多是借助先进生产工具实现的,人的劳动所起的作用极小,至少具体劳动的作用会逐渐消逝。 到了那个时候,人类不必过多地讨论劳动义务,反过来可能还要去争取劳动权力。因为只有获得了劳动参与权,才可能获得财富分配权,财富二次分配的公平性将成为人类社会讨论的焦点。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人力资源》杂志”立场。 《人力资源》杂志2020年全年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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